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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的重要性

www.dljrw.com  2024-03-14 19:26:46    来源:百年人寿    
  一、案例简述

  2021年2月23日,T女士选择了百年挚爱人生终身寿险作为自己的保障。不幸的是,2023年8月初,T女士驾驶一辆无牌号的二轮摩托车在某城镇的十字口与一辆中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了碰撞。事故导致车辆损坏,T女士受伤,并最终因抢救无效于当日离世。事故调查结果显示,T女士在驾驶时未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的摩托车也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此外,她的行驶速度也超过了限定的20km/h,达到了31km/h,超速55%。因此,T女士的行为违反了多项交通法规。基于这些事实,百年人寿大连分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决定拒绝支付保险金,并解除了与T女士的保险合同,退还了保单的现金价值。

  二、案例分析

  在本案中,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了免责条款,包括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等情况。由于T女士在事故发生时未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摩托车也没有有效的行驶证,这直接触发了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因此,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支付保险金,并解除与T女士的保险合同。

  三、案例启示

  对投保人而言:在购买保险产品时,投保人应仔细核对投保险种,充分了解合同的重要条款和保障范围。特别是在涉及自身权益和责任的方面,投保人需要更加谨慎,确保自己明确了解保险合同的各项内容。

  对保险公司而言:保险公司在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充分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这包括在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明显的提示,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投保人明确解释这些条款的内容。这样有助于确保投保人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能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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