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 大连民生 > 本地财经 > 正文
分享到:0

3月起我市限行区域将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

www.dljrw.com  2020-02-28 09:27:02    来源:大连日报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3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第二阶段高排放柴油货车限行措施,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主要路段将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高排放柴油货车车主,将面临5000元罚款。

  届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全天候加大限行区域管控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将在全市范围(包括区市县)联合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违法行为。对违规闯入限行区域的高排放柴油货车,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对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导致不能达标排放的高排放柴油货车,将按相关规定责令改正,罚款5000元。

  具体限行区域包括:东方路以南;松江路(金三角广场至华北路)以南;华北路(松江路至周水前)以东;迎客路(迎客广场至虹港路)以南;虹港路(迎客路至圣林街)以南;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虹港路至红凌路)以东;红凌路(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至凌水路)以东、凌水路(红凌路至黄浦路)以北、黄浦路(凌水路至黑石礁街)以北、黑石礁街以东合围区域(含迎客路、圣林街—圣林路—石门山隧道—西部通道北段高架桥,不含上述其他道路和路段)。

  2019年2月2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明确对高排放柴油货车分两个阶段采取限行措施,第一阶段从2019年3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至19:00,限行区域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第二阶段自2020年3月1日起,限行区域全天禁止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目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累计查处违规车辆900余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检测车辆162818台,处罚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400余台次,对20台尾气检测超标重型柴油货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

分享到: 更多
大连金融网声明:频道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排行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