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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泰达宏利高票息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达高票息债券B
基金代码  000170 最高认购费率  0.00%(前端)
基金类型  定期开放债券 投资风格  创新封闭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3年5月20日 成立日期  2013年6月14日
成立规模  32.176亿份 资产规模  ---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卓若伟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0.0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10%(前端)

投资目标

在合理控制信用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力争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债券资产,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中期票据、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和债项信用评级AA+(含)及以下的债券。本基金不从一级、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持有因可转换债券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等,但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卖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在封闭期内投资于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高票息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中本基金定义的高票息债券指: (1) 短期融资券; (2) 债项信用评级AA+(含)及以下的债券。 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此限制)。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信用债投资策略 3、其他债券投资策略 4、特殊债券品种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市场中的较低风险品种,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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