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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
基金代码  040045 最高认购费率  0.60%(前端)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2年12月11日 成立日期  2012年12月24日
成立规模  9.110亿份 资产规模  12.29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郑可成、贺涛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1元(1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0.8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1.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信用债券为主要投资对象,合理控制信用风险,在追求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谨慎投资,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金融债、中央银行票据、地方政府债、城投债、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可转债、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等权益类品种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其中对信用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 本基金所指信用债券包括中期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城投债、短期融资券、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除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3、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 元时,本基金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 次,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每年度末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末可供分配利润的90% 。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如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者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广发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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