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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鹏华盛世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  鹏华盛世创新
基金代码  160613 最高认购费率  1.2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投资风格  LOF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08年9月1日 成立日期  2008年10月10日
成立规模  11.453亿份 资产规模  4.64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  伍旋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3元(1次)
管理费率  1.50%(每年) 托管费率  0.25%(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5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精选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仅限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各类股票、债券、央行票据、权证、资产证券化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有投资需要可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其中股票的主要投资方向为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该部分股票的投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80%。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可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上限规定,不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自上而下 ”的资产配置策略,第二层次是“自下而上” 的选股策略,主要投资于具有竞争力比较优势和持续盈利增长潜力的自主创新类上市公司中价值相对低估的股票。在充分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资本增值。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分配比例不低于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可分配收益的5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场内认购、申购和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9、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较高收益品种。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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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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