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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
基金代码  519093 最高认购费率  1.2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0年1月4日 成立日期  2010年2月3日
成立规模  19.378亿份 资产规模  6.67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新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  曹名长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1.50%(每年) 托管费率  0.25%(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5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结合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景气度分析,力求在有效控制风险并适度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精选具有稳定价值性和高质量成长性的钻石品质类的优质上市公司。

投资理念

深入研究上市公司的价值稳定性和成长质量,精选出市场中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上市公司,并进行长期投资。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对经济周期、行业特征等宏观层面的信息进行全面分析,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和行业配置比例;在个股个券的选择上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核心是从企业价值的稳定性和成长的高质量出发,筛选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企业,并进行重点配置。钻石品质企业股票的配置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配置的80%。钻石品质企业是指具有稳定价值性和高质量成长性的上市公司,它们具有安全、透明、稳定、创新与领导气质五大优秀品质。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投资目标是选择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企业特别是优秀级别的企业进行重点配置,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当然仅应用自下而上的策略可能导致某行业股票集中度过高,行业配置不够分散,造成组合非系统风险高,因此有必要辅助以适当的行业配置策略以降低组合的非系统风险。另外,考虑到国内股市的系统风险也比较高,因此还需要辅助以资产配置策略进行组合调整。股票选择层面,采用精选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上市企业的选股策略。在经过相应财务标准剔除掉不适宜投资股票的基础上,通过本基金的钻石品质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法,筛选出具有钻石品质的优质上市公司,并根据上市公司具有的钻石品质特性的不同程度及筛选评分的不同结果,将其区分为优秀级别的企业和优良级别的企业。对于优秀级别的企业,本基金将在资产配置中给予重点配置;其余优良级别的企业,在进一步优势比较的基础上本基金也将进行适度配置。最后,结合行业配置策略和公司调研确定投资组合。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主要采取由外及内的研究方法。从行业外部出发用全球眼光分析国际行业周期运行状况,结合国内的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和金融政策等经济环境的因素,分析各行业景气度的关联性,找出行业景气度较高的行业;对于某个行业本身,本基金要着力研究其处于自身行业生命周期发展的哪个阶段,重点关注成长期和成熟期的行业,同时对不同行业进行估值分析,综合考虑得出具有投资价值的行业。资产配置层面,本基金在调整资产配置比例时,重点考虑以下四个基本因素:一是宏观经济周期因素;二是估值因素;三是制度和政策的变化因素;四是市场情绪的因素。通过这四个方面分析,利用改进的德意志银行的打分卡模型(MVPS,即M:宏观;V:估值因素;P:政策因素;S:情绪因素),综合四方面的结果,调整股票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最终达到大类资产配置的目标。债券投资层面,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等积极投资策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权证层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将采用以下策略。普通策略;根据权证定价模型,选择低估的权证进行投资。持股保护策略;股票型基金有持有股票的必要(最低60%),却有股价下跌带来损失的可能。利用认沽权证, 就可以实现对手中持股的保护。套利策略;当认沽权证和正股价的和低于行权价格时,并且总收益率超过市场无风险收益率时,可以进行无风险套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层面,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对资产支持证券从五个方面综合定价,选择低估的品种进行投资。五个方面包括信用因素、流动性因素、利率因素、税收因素和提前还款因素。而当前的信用因素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股票选择策略1、选股理念2008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虽然由于国际金融海啸的影响增速放缓,但在政府宏观调控之下,本基金预期中国经济仍处于一个相对快速的发展阶段,中国经济的“四化”

分红政策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4.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60%; 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6.基金投资当期出现净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 7.基金当年收益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 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成长型股票基金。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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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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