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 基金全称 | 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华宝宝康消费品 | 
		
			| 基金代码 | 240001 | 最高认购费率 | 1.00%(前端) | 
		
			| 基金类型 | 股票型 | 投资风格 | 传统开放式基金 | 
		
			| 发行日期 | 2003年6月5日 | 成立日期 | 2003年7月15日 | 
		
			| 成立规模 | 15.410亿份 | 资产规模 | 14.58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 | 华宝兴业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胡戈游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45元(12次) | 
		
			| 管理费率 | 1.50%(每年) | 托管费率 | 0.25%(每年) | 
		
			| 最高申购费率 | 1.2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50%(前端) | 
	
	
	
		
投资目标
	
	
		分享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过程中消费品各相关行业的稳步成长;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回报。	
	
		
投资理念
	
	
		恪守投资边界、策略胜过预测。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消费品类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75%;债券为20%-45%,现金比例在5%以上。	
	
		
投资策略
	
	
		 本基金看好消费品的发展前景,长期持有消费品组合,并注重资产在其各相关行业的配置,适当进行时机选择。在正常的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0%-75%;债券为20%-45%,现金比例在5%以上。在极端情况下,比如市场投机气氛浓烈、系统性风险急剧增加时,投资比例可作一定调整,但在合理时间内,投资比例将恢复正常水平。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在各基金范围内进行。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者将现金红利按红利发放日前一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自动转为基金单位进行再投资(下称″再投资方式″);如果投资者没有明示选择,则视为选择再投资方式;3、同一基金单位享有同等分配权; 4、基金收益分配后每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不能低于面值;5、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该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7、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当年成立不满3个月,收益可不分配;年度分配在基金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完成。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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