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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大成中证500沪市联接
基金代码  090020 最高认购费率  1.0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2年8月6日 成立日期  2012年8月28日
成立规模  3.220亿份 资产规模  0.58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大成基金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
基金经理人  苏秉毅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1.2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通过主要投资于目标ETF即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投资理念

本基金以拟合、跟踪中证500沪市指数为原则,通过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等,力求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管理透明且成本较低的标的指数投资工具。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ETF、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含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主要投资标的,方便特定的客户群通过本基金投资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本基金并不参与大成中证500沪市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管理。1、资产配置策略为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将以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90%的资产投资于目标ETF。其余资产可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含中期票据)、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使本基金在保证日常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5%,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2、对目标ETF的投资策略(1)投资组合的构建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主要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组合,并在建仓期内将股票组合换成目标ETF,使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2)投资组合的投资方式本基金投资目标ETF的两种方式如下:1)申购和赎回:目标ETF开放申购赎回后,以股票组合进行申购赎回;2)二级市场方式:目标ETF上市交易后,在二级市场进行目标ETF基金份额的交易。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方式以申购和赎回为主,但在目标ETF二级市场流动性较好的情况下,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卖目标ETF。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申购赎回情况及组合构成,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投资。当目标ETF申购、赎回或交易模式进行了变更或调整,本基金也将作相应的变更或调整,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3、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投资策略本基金对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投资目的是为了实现投资目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因此对可投资于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的资金头寸,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搭配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4、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债券投资组合将着重考虑基金的流动性管理的需要,选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进行配置。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分红政策

1、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自行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选择的,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2、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3、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三个月,收益可不分配;5、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和分红再投资形成的基金份额均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2位;6、本基金收益分配的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的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跟踪标的指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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