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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摩根士丹利华鑫卓越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大摩卓越成长
基金代码  233007 最高认购费率  1.2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0年4月8日 成立日期  2010年5月18日
成立规模  22.642亿份 资产规模  8.05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 基金托管人  建设银行
基金经理人  盛军锋、钱斌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1.50%(每年) 托管费率  0.25%(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5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深入研究,致力于挖掘并投资具备持续成长能力和估值优势的优秀上市公司,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投资理念

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新的阶段,经济结构在加速转型,由凭借低成本优势扩张向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附加值方向转变,在这一过程中必将会产生一批具有卓越成长性、经得起市场考验的上市公司,这将给我们带来获取超额收益的机会,本基金将秉承“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通过深入研究、持续跟踪挖掘成长价值,重点投资可持续的成长型企业,追求卓越价值体现,力争为投资人获得超额回报。1、投资成长企业本基金致力投资于具备持续成长能力并有一定估值优势的成长型企业,即有形或无形资产持续增长的企业、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的企业、所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企业、技术或服务水平超越同行的企业、突破瓶颈进入成长发展轨道的企业等等,通过伴随这些优秀企业的成长,分享中国经济发展和转型的成果。2、挖掘成长能力本基金认为,企业的成长动力根源于其内在的成长能力,包括企业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市场拓展、成本控制、资源整合、战略布局、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各方面。本基金将深入研究,识别、判断、衡量各种因素,挖掘具备可持续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为投资人创造价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取超越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1、资产配置策略(1)大类资产配置大类资产配置实行在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统一指导下进行的大类资产配置机制。投资决策委员会在召开月度例行会议时,讨论、制定具体的基金在未来一个月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并形成决议。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关于大类资产配置的决议具体执行并实施大类资产配置方案。投资决策委员会讨论大类资产配置时,采取“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对权益类资产和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进行分析预测,在完全遵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础上,确定未来一段时间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在实施大类资产配置时,主要考察三方面的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政策及法规因素和资本市场因素。宏观经济因素是大类资产配置的重点考量对象。本基金重点考察GDP、CPI、投资、消费、进出口、流动性状况、利率、汇率等因素,评估宏观经济变量变化趋势及对资本市场及各行业、各领域的影响。政策及法规因素方面主要关注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各行业领域及资本市场的影响;关注资本市场制度和政策的变动趋势,评估其对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影响。资本市场因素方面主要关注市场估值的比较、市场预期变化趋势、资金供求变化趋势等。在此基础上,对市场估值进行整体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方案。当资本市场、国家财经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其他重大事件(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预测事件),可能导致各类别资产的风险收益特征发生显著变化时,投资决策委员会将临时组织集体讨论并确定特定时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2)行业配置本基金的行业配置策略主要目的是对投资组合中各行业波动率和集中度风险的管理。在公司投研体系的支持下,基于对各行业的成长与优化空间、行业的竞争性和集中度、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同时对行业进行估值评估,依据综合评估结果制定行业配置方案。2、股票投资策略(1)投资对象本基金采取自下而上精选个股的投资策略,主要投资于具备持续成长能力并有一定估值优势的上市公司,即有形或无形资产持续增长的企业、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的企业、所处市场发展空间广阔的企业、技术或服务水平超越同行的企业、突破瓶颈进入成长发展轨道的企业等等。(2)股票的选择本基金拟从两个角度来选取符合上述条件特征的权益类投资对象,一个角度是假设过往成长较快的企业具备持续实现高成长的特质,以上市公司已实现的历史数据为基础,采用定量方法,通过数量化模型进行选股,组成投资对象的一部分;另一个角度是对上市公司未来成长性的预判,以本公司投研团队的研究成果为基础,采用定性方法,结合系列定性要素分析进行选股,作为对定量方法选股结果的补充和修正。定量方法本基金定量选股方法的依据是本公司“成长型股票择股模型”运行结果。该模型采用上市公司历史财务数据,对内部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营业收入增长率三个核心成长指标进行系统地计算和分析,对各项指标做出极值处理后,再将各项指标使用z值方法按照其被赋予的权重进行合成,得出上市公司的综合成长指标序列。此外,模型还将使用净资产收益率、PEG、非流通受限市值、行业代表性等辅助指标对综合成长指标序列进行修正、补充。按照综合成长指标排序,选取适量的与本基金管理能力相匹配的股票,组成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主体。定性方法本基金定性选股方法的依据是本公司投研团队对上市公司调研及预判基础上形成的研究成果。核心的研究方法着重在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盈利模式、市场拓展、资源整合、战略布局、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进行研判,选择出具备快速成长基础的公司。主要包括对上市公司的行业特性、公司治理、发展战略、核心竞争力的分析四个组成部分。行业特性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前景的基础。采取“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对行业的成长与优化空间、行业的竞争性和集中度、行业的周期性、行业的风险评估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公司治理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对股东及相关利益方、管理层、员工各方利益取向的基础,也是判断公司管理水平的基础。包括法人治理结构、激励机制、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分析;发展战略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成长速度的基础。发展战略体现了公司的前瞻判断与战略布局,涉及到公司核心业务的定位与扩张计划、上下游资源的获取与整合、新投入项目的切入点和盈利模式等方面;核心竞争力分析:是判断上市公司在同业中脱颖而出且持续快速成长能力的基础。各竞争要素是否有竞争力是企业在竞争中获得并保持优势的决定性力量,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融于企业的研究、设计、制造、营销、服务等各个环节,包括盈利模式、渠道控制、技术工艺、设计研发、资源成本等方面,是竞争对手在中长期时间内难以模仿的显著优势,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长期盈利能力。据此选择出具备快速成长能力的上市公司,作为对前述定量化选股结果的补充和修正。(3)股票投资组合的构建在股票选择和估值分析的基础上,构建股票投资组合。估值分析,本基金将区分不同上市公司所处的行业特征和自身资产业务特点,采用适当的估值方法,从相对与绝对、横向与纵向两个方面进行估值分析,即个体公司的估值绝对数、与同期的行业及市场估值水平比较、与历史估值水平比较、与未来成长速度比较等,并用以指导组合的构建与调整。组合的构建,将具备长期快速成长特性且估值合理或相对低估的品种作为核心配置,长期持有,以估值水平和可实现增速衡量股价水平,波段操作,以增加组合的超额收益;将一段时期内增速较高,符合市场偏好和预期的品种作为趋势配置,以市场预期水平和实际实现增速衡量股价水平,阶段性持有,以降低组合的市场偏离度;将有可能实现快速成长但不确定因素尚多的品种作为潜力配置,动态调整,以实现组合的前瞻性。即不断地对投资组合进行风险和收益的配比分析、时间与效益的配比分析,力求在结构上控制风险,在品种上追求效益,在布局上赢得超额收益。3、固定收益投资策略本基金在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的大类资产配置方案的原则指导下,进行国债、金融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以及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由固定收益投资团队独立提出具体的投资策略及投资建议,选择投资对象,优化组合收益。本基金将采用久期控制下的主动投资策略,包括利率策略、信用策略、可转换债券策略等。4、权证等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本基金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Black-Scholes模型和二叉树期权定价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分析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若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及时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3.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4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5%;4.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5.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6. 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7.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8.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预期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产品。
工商银行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
中信银行
深发展(原)
广发银行
民生银行
招商银行
华夏银行
光大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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