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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鹏华丰利分级债券
基金代码  160622 最高认购费率  0.80%(前端)
基金类型  债券型 投资风格  创新封闭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3年3月25日 成立日期  2013年4月23日
成立规模  29.996亿份 资产规模  ---
基金管理人  鹏华基金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
基金经理人  刘太阳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 托管费率  ---
最高申购费率  0.0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00%(前端)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有效控制风险、保持适当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取得超越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交易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直接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金融工具,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投资于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在其可上市交易后不超过10个交易日的时间内卖出。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2.久期策略 3.收益率曲线策略 4.骑乘策略 5.息差策略 6.债券选择策略 7.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及分级运作期届满时,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不单独对丰利A份额与丰利B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 (2)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净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属于具有中低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从投资人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基金分级运作期内,丰利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低收益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丰利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债券型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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