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 基金全称 | 中银盛利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简称 | 中银盛利定期开放债券 | 
		
			| 基金代码 | 163824 | 最高认购费率 | 0.60%(前端) | 
		
			| 基金类型 | 定期开放债券 | 投资风格 | LOF开放式基金 | 
		
			| 发行日期 | 2013年7月4日 | 成立日期 | --- | 
		
			| 成立规模 | --- | 资产规模 | --- | 
		
			| 基金管理人 | 中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工商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陈国辉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8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75%(前端)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并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不参与一级市场股票首次公开发行或增发,但可持有因所持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票、因持有股票被派发的权证、因投资于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等金融工具而产生的权证。因上述原因持有的股票,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6个月内卖出。因上述原因持有的权证,本基金应在其可交易之日起的1个月内卖出。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开放期开始前三个月至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 、类属配置策略         2 、久期配置策略         3 、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4 、信用类债券策略       5 、流动性管理策略       6 、息差策略 7 、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8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基金合同生效满 3 个月后,若基金在每年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 10 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 0.3 元(含),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8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将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低风险品种,本基金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