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简介
	
	
		
			| 基金全称 | 信达澳银稳定增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信达利A | 
		
			| 基金代码 | 166106 | 最高认购费率 | 0.00%(前端) | 
		
			| 基金类型 | 其他(分级) | 投资风格 | 创新封闭式基金 | 
		
			| 发行日期 | 2012年4月16日 | 成立日期 | 2012年5月7日 | 
		
			| 成立规模 | 3.041亿份 | 资产规模 | 3.65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 
		
			| 基金管理人 | 信达澳银基金 | 基金托管人 | 建设银行 | 
		
			| 基金经理人 | 孔学峰 | 成立来分红 | 每份累计0.00元(0次) | 
		
			| 管理费率 | --- | 托管费率 | --- | 
		
			| 最高申购费率 | 0.00%(前端) | 最高赎回费率 | 0.00%(前端) |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要通过深入分析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并进行投资,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收益。	
	
		
投资理念
	
	
		暂无数据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商业银行次级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 本基金也可投资于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权益类金融工具。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以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并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以及因投资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而产生的权证。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2、债券投资策略3、新股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	
	
		
分红政策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内,本基金不进行收益分配; (2)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收益分配原则如下: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4)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日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的不同交易账户可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不选择收益分配方式,则按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处理。 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投资人不能选择其他的分红方式,具体收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5)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至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6)基金收益分配后每一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低风险的基金品种,其风险收益预期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