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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简介

基金全称  工银瑞信深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深证红利联接
基金代码  481012 最高认购费率  0.80%(前端)
基金类型  股票指数型 投资风格  传统开放式基金
发行日期  2010年10月18日 成立日期  2010年11月9日
成立规模  26.178亿份 资产规模  13.57亿份(截止至:2013年03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 基金托管人  农业银行
基金经理人  何江、赵栩 成立来分红  每份累计0.00元(0次)
管理费率  0.50%(每年) 托管费率  0.10%(每年)
最高申购费率  1.00%(前端) 最高赎回费率  0.50%(前端)

投资目标

主要投资本基金之目标ETF基金,采用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理念

本基金作为一个联接基金,为特定投资者群体提供投资与本基金标的指数相同的目标ETF的渠道,将主要资产投资于目标ETF,跟踪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实现指数化投资,有望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以低成本和较低的风险获得良好的当期红利收益与长期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募集发行的以本基金标的指数为跟踪标的之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即深证红利ETF(以下简称“目标ETF”)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新股(一级市场首次发行或增发)、债券,权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的主要资产将投资于目标ETF份额,该部分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本基金不参与目标ETF的投资管理。根据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备选成份股票,以及一级市场新发股票(首次发行或增发)、金融衍生品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其目的是为了使得本基金在应付申购赎回的前提下,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 本基金对标的指数的跟踪目标是:力争使得基金日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日收益率偏差绝对值的年度平均值不超过0.3%,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4%。 2、基金投资策略 2.1基金组合构建原则 本基金对基金的投资仅限于其指定的目标ETF,现时目标ETF仅指工银深证红利ETF。 2.2基金组合的构建方法 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本基金将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构建基金组合,使得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90%。 1)以标的指数成分股实物形式申购赎回本基金的目标ETF; 2)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基金的目标ETF,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工银深证红利ETF基金份额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 2.3日常组合调整 在基金的日常投资过程中,本基金将主要通过一级市场利用股票组合申购、赎回目标ETF的基金份额,实现指数化投资。根据市场情况,本基金亦可通过二级市场在证券交易所买入、卖出目标ETF基金份额。两种投资方式主要根据交易成本、市场流动性以及价格的优势决定。 3、股票资产投资策略 为了本基金满足申购赎回需要,本基金可以直接投资本基金标的指数的成份及备选股票,该部分股票资产投资原则上主要采取完全复制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在特殊情况下,本基金将选择其它股票或股票组合对标的指数中的股票加以替换,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1)标的指数成份股流动性严重不足;(2)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票长期停牌;(3)其它合理原因导致本基金管理人对标的指数的跟踪构成严重制约等。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基于流动性管理及策略性投资的需要,可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5、其他金融工具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运用权证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管理,以提高投资效率,管理基金投资组合风险水平,以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管理人运用上述金融衍生工具必须是出于追求基金充分投资、减少交易成本、降低跟踪误差的目的,不得应用于投机交易目的,或用作杆杠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分红政策

1、本基金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当投资人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投资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息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4、在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6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符合上述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可供分配利润的60%; 5、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6、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期末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深证红利ETF基金的联接基金,风险与收益与股票型基金接近,具有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特征,其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目标为获取市场平均收益,是处于中等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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