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大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大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不是“上海标准”,不分干湿垃圾。
《办法》于2019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实施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2019年年底前,中心城区所有城区街道将全部建成示范街道。如何具体分类,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对此详细解释。
大连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处置,可回收垃圾由收运企业集中送往定点回收机构或由回收企业定时到投放点收购;有毒有害垃圾送环保部门指定地点,由环境保护部门按照国家规范处置;易腐垃圾由收运企业收集,送至餐厨垃圾处理厂;其他垃圾送往填埋场或焚烧厂,最终进行卫生填埋或焚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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