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正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业务

发表时间:2012-09-25 10: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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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范围

  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在内的工程建设项目和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投标及其他应招标方要求需提供担保的投标。

二、申请程序

  申请项目经担保机构初步选定后,有申请企业填写《委托担保申请书》,并需提供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贷款卡电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注册验资报告复印件;
  4.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具体经办人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主管财务人员)简历;
  6.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对外借款、申请担保的决议;
  7.当期财务表、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验证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编报说明;
  8.公司一般情况及业务内容简介;
  9.企业资质证书及获奖证书等;
  10.招标方出具的招标邀请函及议标书;
  11.落实反担保措施文件;
  12.与申请担保项目有关的其他文件。
  经所申请的担保机构内部评审后,做出担保决定。在缴纳保证金和办理签订有关合同手续后,由该担保机构出具相应保函。

三、保证金

  申请担保企业在该担保机构做出担保决定后、保函出具前,应向该担保机构缴纳保证金,缴纳比例根据保函金额、企业资质、担保期限,有双方进行协商,一般为保函金额的10%~30%。保证金在该担保机构存储期间,将按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该担保机构解除担保责任后,将保证金本息全额退回;若申请企业就保函条款违约给该担保机构造成经济损失,保证金本息用于抵补损失,不足部分该担保机构将继续向债务人(或反担保人)追偿。

来源:大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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