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开局之年,长海县税务局精准、精细落实国家出台的税费系列优惠政策,帮助市场主体应对困局,为市场主体增添活力。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大。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全县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有32户,减免企业所得税230多万元,户均减免税额72000多元。
个体工商业户税收负担减轻更加明显。今年,国家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起征点再次调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长海县大长山岛镇作吉综合商店,主要经营建筑材料,今年第二季度实现销售收入449835元,按照去年增值税起征点月10万元(季度30万元)的规定,就要缴纳4453.81元增值税,按照新政策,该笔收入所形成的4453.81元增值税,就免缴了。
如今,长海县99.96%的个体工商业户免缴增值税,每年减免税收在600多万元,为近2万名个体从业者带来税收红利的同时,也为稳定就业队伍、增强市场活力、促进海岛经济发展提供了税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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