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张敏等撰文指出,绿色金融是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政府规范、扶持、引导作用,逐步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为绿色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第一,创新市场体制机制,培育多元绿色金融市场。应扩充绿色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提高各类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市场的主动性。同时,加快开展与社会资本的合作,大力扶持绿色产业PPP模式,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多样化发展。
第二,优化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加快发展绿色债券。积极发展绿色信贷,激励各类金融机构不断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像对大气污染治理、固废处理、新能源、清洁能源等绿色行业,应优化审批程序,并结合行业现状适当提升信贷额度,降低绿色信贷成本。在风险可有效预防的前提下,鼓励自贸片区发行绿色市政债券,推进低碳绿色城市建设;通过有效结合担保、贴息等绿色财政政策与绿色金融政策,为自贸片区提供金融创新工具。
第三,完善绿色金融配套政策,提供法制保障。首先,出台和完善涵盖绿色金融业务的制度和条例,优化自贸片区开展绿色金融的营商环境。其次,可从金融政策入手,为低碳产业的融资开辟绿色通道;从财税政策入手,给予绿色金融业务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
第四,培养绿色金融人才,完善智力储备。一是健全业务人员的选拔与遴选机制,构建了解绿色金融标准、熟悉清洁能源产业、洞悉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团队。二是积极参加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经验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加强国家间的绿色金融合作及交流。大连自贸片区应密切关注国际绿色金融发展的经验,同时围绕“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与国际间交流与合作。制定合乎国际标准的绿色金融规范,通过建立绿色金融区域协作模式,探求区域性绿色基金模式,推动绿色专利、绿色产业的发展。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