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 大连民生 > 本地财经 > 正文
分享到:0

大连将建成城市更新示范区

www.dljrw.com  2021-08-05 10:10:37    来源: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辽宁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城市活力得到新激发、城市环境得到新改善、城市建设推动低碳新转型、智慧场景实现新应用、城市文脉丰富新内涵等方面制定一系列目标,扎实推进我省城市更新工作,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方案》提出,到2025年,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的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制度活力初步显现。将沈阳市、大连市和沈抚示范区打造成为辽宁省城市更新示范区,全省形成120个更新区域典型案例。基本完成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的城镇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实现改造后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建设100个完整居住社区,将抚顺市、阜新市打造成资源转型城市样板。
  在绿色低碳方面,《方案》提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达到100%,培育20家钢结构等装配式示范产业基地。推进26个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区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在智慧城市方面,要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在沈阳市、大连市和沈抚示范区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和CIM基础平台。在城市文脉方面,要支持大连市、朝阳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在沈阳市、鞍山市建立工业遗存数据库,组织实施10个遗存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示范性项目。
  为保证建设目标顺利达成,我省将进一步激发城市内生动能,打造活力城市。加快产业发展,推动产业集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产城融合。排查摸清城市各类闲置或低效空间资源,盘活存量;开展城市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建设绿色城市。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完善服务、文化、安防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科学利用新型能源,合理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节水器具等绿色技术和产品,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
分享到: 更多
大连金融网声明:频道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排行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