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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举报有奖

www.dljrw.com  2020-05-21 09:21:45    来源:大连日报    

  为充分调动广大市民参与、监督城市交通管理的积极性,着力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管的城市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2020年5月25日至11月30日,对我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旅顺口区、高新区中心城区部分交通违法行为实施举报有奖。

  据了解,市民群众可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和拨打中心城区交警大队举报电话两种方式实行举报。举报人可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警民互动—违法举报—我要举报”,填写举报相关信息并上传违法证据照片或视频资料进行举报。举报电话24小时开通,中山交警大队82641881、西岗交警大队83632491、沙河口交警大队84228166、甘井子交警大队86602426 、旅顺口交警大队86613052、高新园区交警大队88149275、巡控一大队(负责东快路至跨海大桥)86766810。

  通过大连交警微信公众号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奖励标准为:举报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逆向行驶、双黄线掉头、在禁止掉头的路口掉头的,每起奖励20元;举报机动车实线并道、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占用专用车道或应急车道的,每起奖励10元。

  通过拨打违法行为发生地中心城区交警大队举报电话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奖励标准为:举报“前四后八”重型货车,查实为超载交通违法的每起奖励100元,查实车辆手续合法但存在加高护栏等改装改型交通违法的追加奖励100元,查实车辆属于改装、拼装、报废车辆的追加奖励200元;对“百吨王”货车,查实为超载交通违法的每起奖励200元,查实车辆手续合法但存在加高护栏及液压自卸装置改装改型交通违法的追加奖励100元,查实车辆属于改装、拼装、报废车辆的追加奖励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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