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评论 机构 信用卡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融资讯 > 大连民生 > 本地财经 > 正文
分享到:0

市严控柴油货车污染首开5000元罚单

www.dljrw.com  2019-10-09 10:05:29    来源:半岛晨报    
  10月2日上午,由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组成的路检路查联合执法检查组在202国道对110台柴油货车进行尾气排放检查,对其中2台尾气检测超标的重型柴油货车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均处以5000元罚款。这是大连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首次开出的5000元环境违法罚单。 
  据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此次联合检查是全市全面打响打赢蓝天碧水保卫战“百日攻坚”行动的重要任务部署,是完全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4条的规定,对于在用重型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按照生态环境部对于治理柴油货车的“政府引导、企业负责、全程监控”的具体要求,本次实施的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市政府拨付了5000万元资金补贴予以鼓励车主对车辆实施深度技术治理改造,并在甘井子区二十高机动车检测大厅设立了专门的咨询受理窗口。今年12月15日之前申请治理改造的车主,每台车可获得装置价格30%的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该项政府引导政策的有效期限截至2019年12月15日,之后生态环境局将不再接受车主对车辆进行深度治理的申请,对于私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的车辆,由于无法保证污染控制装置的产品质量,考虑到加载加速法检测的安全性,将不允许环保检测。 
  同时,自11月1日开始,车辆尾气排放中的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将正式作为机动车环保年度检测的一项重要判定指标。对于部分没有尾气排放污染控制装置或是污染控制装置失效的,将会严重影响环保年度检测的通过;对于5次未通过环保排放检验的,将按照辽宁省关于贯彻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有关规定,由市公安交管部门予以强制报废。 
  生态环境部门提醒广大货车车主,如果车辆符合本次技术改造条件,请于2019年12月15日前,尽快申领补贴,加装污染控制装置,以免影响车辆的定期检测和正常运营。 
       
分享到: 更多
大连金融网声明:频道所载文章、数据等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评论排行
合作媒体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33号环球金融中心6L
邮编:116011 电话:0411-83729593 传真:0411-83729593
备案号:辽ICP备12001767号-1
版权所有:@ 2010- DLJR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连金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