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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全力守护“大连蓝”

www.dljrw.com  2019-08-27 09:54:40    来源:大连日报    

  “看这个数值,10.6,超过标准值7倍。尾气超标,根据相关规定,你将被罚款200元。”执法人员说。昨日,在后盐高速路出口,我市环保、交通、公安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情况进行检测。

  9时30分,记者在后盐高速路出口看到,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正对驶入市内的柴油货车进行现场检查。环保部门使用“不透光烟度计”,将仪器探测口放在汽车排气管处,司机发动汽车,仪器屏幕会即时显示数值,当场就可判定尾气是否超标。从9时30分到10时,检查组抽检15辆货车,其中5辆超标,分别被罚款200元、不扣分。

  根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规定,“驾驶排放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处罚代码为606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全市部署,就柴油货车尾气排放情况,环保、交通、公安部门将进行常态化联合执法,全力守护“大连蓝”。执法过程中,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向货车司机解释了相关政策,并提醒司机尽快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否则将影响车辆运营。

  10时30分,记者来到大连新闻传媒集团大连机动车检测中心。在技术改造受理窗口,市民苏先生正办理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补贴手续。苏先生有2辆18吨柴油货车,如果没有污染控制装置,在市内五区主要路段将被限行。正好现在有补贴,他就立刻来办理了,能领到2万元补贴。

  自2019年5月1日起,国家开始执行新的环保检测标准,对机动车环保检测更加严格。为配合这一标准,2019年2月24日,市政府发布《关于限制高排放柴油货车通行的通告》,对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和高新区主要路段采取限行措施。限行时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自2019年3月1日起至2020年2月29日,每天6:30至19:00限行。第二阶段自2020年3月1日起,全天限行。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尾气排放达到技术改造要求后将不予限行。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我市财政给予每台车辆30%、约1万元的资金补贴,车主支付剩余70%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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