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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自贸片区企业感受优化营商环境

www.dljrw.com  2019-08-16 10:34:46    来源:大连日报    

  日前,中国银行大连自贸区支行办理了大连自贸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2.0版发布以来的首单业务,标志着大连自贸片区外汇改革实施细则多项业务成功落地,并在东北形成跨境资金使用的示范效应。

  为加大大连自贸片区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出台《进一步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2.0版)》,在大连片区新增试点实施多项外汇管理政策措施。

  与1.0版相比,此次新规主要涉及七个方面:一是允许在区内试点实施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二是允许区内企业可在大连市分局辖内任一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与注销手续;三是允许区内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在真实、合规的前提下,可按实际投资规模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依法用于境内股权投资;四是允许区内已确定选择“投注差”模式借用外债的企业,可调整为以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模式借用外债,一经调整不得变更;五是放宽企业跨境融资签约币种、提款币种、偿还币种必须一致的要求,允许区内企业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与签约币种不一致,但提款币种和偿还币种应保持一致;六是允许区内企业的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由大连市分局辖内任一银行直接办理,取消企业办理该业务的时间限定;七是区内企业开展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管管理业务,其上年度本外币国际收支规模由超过1亿美元调整为超过5000万美元,其余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9)7号)办理。

  当日上午,在中国银行大连自贸区支行一楼业务大厅,大连保税区海泰特树脂有限公司成为新规的第一个受益者。该企业为主营橡胶和塑料制品的日资企业,当日要把日元资本金兑换成人民币,以支付员工工资及其他供应商款项。“以往需要提供工资清单、合同、付款通知书、发票等,但今天办理时只用一张支付命令函就顺利结汇,不仅简化了流程,也让我们少跑了腿,这政策发布得太好太及时了。”刚刚办完业务的该公司副总经理徐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高兴地说。

  据中国银行大连市分行交易银行部副总经理徐宁介绍,此举是落实外汇管理放管服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新规出台前,区内企业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使用时,必须逐笔向银行提供合同、发票等支付证明材料,耗时耗力。新规出台后,大连片区内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无需逐笔提供合同、发票等材料,就可以高效、便捷地办理资本项目外汇收入结汇支付业务,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

  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副主任张洪光表示,此次新规的出台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加大减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减少跨境融资汇率风险,给外资企业提供更多投资渠道,让区内企业办事少跑腿。同时,对优化跨境资金的集中运营、降低区内企业设立跨境资金池的门槛、更好地服务总部经济和结算中心发展等方面,也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大连片区将围绕跨境资金的使用、金融资产的跨境交易、大宗商品的境内外交易等方面,持续推出一系列金融创新之举,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提升企业创新创业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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