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哈萨克斯坦通讯社努尔苏丹11月4日电,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副总理级)会议当天举行。会议宣布启动欧亚经济联盟与伊朗的自贸区谈判。
2018年5月17日,欧亚经济联盟与伊朗签署《建立临时自贸区协定》,自2019年10月正式生效。该协定只涉及部分贸易商品品种。签订欧亚经济联盟与伊朗全面自贸区协定,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双方贸易额。
本次欧亚经济委员会理事会会议讨论了开展国际合作、建立统一服务市场、政府采购、消除壁垒、关税调节、发展竞争等一系列问题。理事会决定,为支持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皮革制品和鞋类生产商,2023年年底前对部分初级形态聚氨酯、醚醇、鞣酸等商品进口实施零关税。此举旨在降低生产商成本,提高皮革和鞋类制品生产利润率和产品竞争力。会议决定将《欧亚经济联盟酒精类产品安全标准》生效时间由2021年1月延至2022年1月,以便对其中部分条款进行必要修订。会议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建立欧亚经济联盟内部市场危险品信息通报机制试点项目,以加强联盟成员国政府主管部门在危险品处理方面的政策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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